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的话语。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名人要员、颠覆传统、离经叛道等内容。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

2013年9月9日最高法和最高检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网络谣言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该司法解释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

第一,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为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温床。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人们很难为自己的未来制定准确的预期,在心理上和思想上难免会出现迷惘和浮躁,进而衍生出怀疑、猜忌、不满和攻击等负面情绪这些情绪往往是网络谣言产生的心理动因。同时,近年来,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加剧了民众生活的恐慌心理,也为谣言的产生创造了条件。瘦肉精火腿肠、染色馒头、硫磺生姜等食品安全事件,使百姓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大打折扣。此外,少数极端突发事件给人们的心理带来的创伤,也造成了社会心理的不安全感。

第二,科学知识的欠缺,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历史上许多谣言的形成,都是基于迷信或对科学的无知。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科学知识的普及,这类谣言已经逐渐失去了存在的土壤。而如今更多的谣言则往往是打着“科学”的旗号,利用普通群众科学知识 有限、对科学盲目崇拜等心理来实现的。近些年来,伴随着一些破坏性较强的地震、冰雪灾害、旱灾等的发生,一些迷信的宿命论者将灾害的原因归结为日月食、太阳风暴、流星雨等正常天文现象。这些夸大其词的言论由国外传入国内,经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进一步放大, 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有关专家认为,类似的以讹传讹、谣言四起,屡屡引发公众情绪集体失控的事件,是公众焦虑感和安全感缺失的集体释放,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缺失的一种表现,但根子还

在于科学知识的缺失。

第三,社会信息管理的滞后,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机会。一是社会信息不够透明。社会信息与民众利益息息相关,如果社会信息不能有效公开,民众势必会对事态的进程产生种种盲目性猜测,从而导致谣言产生。二是信息监管技术落后。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型 信息传播方式不断出现,这给信息监管技术带来全新的挑战。目前, 某些信息监管技术还比较落后,对一些新型信息传输领域的监管还不到位,致使有害信息得以传播,其中也包含谣言的传播。三是信息管理法律法规滞后。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许多新型传播行为的性质难 以界定,对这些新型传播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往往也难以追究法律责任。在不能得到有效制裁和责任追究的情况下,谣言等有害信息传播的成本和风险大大降低,客观上助长了其滋生蔓延。四是信息应对能力不足。一方面不能及时组织有效信息对谣言予以反击,另一方面,反击谣言的形式、手段和方法陈旧单一,效果不好。这样不仅不能有效破解谣言,反而使权威部门的公信力受到质疑。

第四,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公信力的下降,使公众的不信任感增强。个别权力部门和贪腐官员的劣迹让人们产生了对政府、官办机构及官员的不信任感。此外,近十年来,从凡事听信专家观点,到对专家持普遍怀疑态度,专家的话也越来越丧失了公信力,这就更使人们对信息难辨真伪,谣言借机散布开来。

第五,国内一些媒体及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助长了政治谣言的传播。近年来,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通过短信、境

内外非法出版物,传播和喜欢追逐诽谤中国高层的“秘闻”、政治斗争史”;在酒宴和小圈子内传播小道消息和政治谣言,发表不利于团结统一的言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助长了政治谣言的散播。同时,某些小报、网络刊发、转载不实新闻,甚至制造谣言,恶化了社会空气。

第六,网络推手制造谣言,强化了谣言的扩散,挟持了网民的意见。在微博上传播重大信息、拥有强大动员能力的并不是一般网友, 而是意见领袖。近年来,一些网络推手在网上散布谣言,许多网民难辨真假、信假为真,并发表一些非理性的意见和看法,致使网上舆 论距离事实真相越来越远。谣言一旦形成规模,群体效应将会显现, 即便有人发表质疑的言论,也可能很快被淹没。虚假信息被广泛炒作后,更会成为激化社会矛盾的“催化剂”,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虽然许多传言事后被证明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但通过网络迅速传播, 谣言仍然很快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蔓延开来。

第七,商业利益的驱动,是谣言滋生的经济动因。当前,谣言与经济活动的联系愈益密切,一些谣言的“制造者”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满足一己私利,不顾社会道德,甚至不惜触犯法律。

第八,西方敌对势力制造和利用各种谣言,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

[编辑: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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