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新能源公务车“以租代购”模式年省千万购置费

邢台市在公务用车领域迈出了创新步伐,推行新能源公务用车“以租代购”模式,这一变革不仅有效减轻了财政负担,还大幅提升了公务出行的效率与质量。

近日,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蓝池汽车物流园完成了91辆新能源公务车的验收工作。这批车辆并非通过传统采购方式获得,而是从蓝池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而来。这一做法标志着邢台市在市本级、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中全面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以租代购”模式的成功实践。

“以租代购”模式下,用车单位与租赁公司共同商定车型,租赁公司承担车辆购置费、保险费、基础维护费用等,而用车单位仅需承担电费、过路费等用车成本,每辆车的年租金不超过3万元。这一模式不仅降低了公车采购数量和一次性财政投入,还使得空编车辆和需要处置的老旧车辆得以在较短时间内更新,有效提升了公务出行的保障质效。

邢台银行后勤中心主任王健表示,新能源公务用车的年租赁费和出行成本完全覆盖了传统燃油公务用车的年运行成本,同时还节省了高额的购车费用,这一模式“非常划算”。实际上,邢台市公务用车整体老化问题严重,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中,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占比高达66.77%。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因车辆购置经费不足,更新速度难以跟上老旧车辆处置速度,导致公务用车保障压力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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