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强奸幼女,人性的倒退归功于谁?

  南昌新建县流湖乡前坊村一老人以10块钱为诱饵,多次将13岁小女孩萱萱(化名)骗到家中进行强奸,之后还以每次200元“介绍”给另外两老人与该女孩发生了性关系。(7月4日大江网)


  这世道是怎么了?随着网络曝光频繁发生,以前只晓得幼童要防歹徒,最近半载屡次三番报道校长性侵女学生,老师性侵女学生,连官员也性侵幼女,今天又惊闻老汉强奸13岁小女孩!神马世道?


  俗话说“尊老爱幼”,70岁的强奸犯该纵容,13岁的小女孩却得不到保护,这样的尊老爱幼不是大家所希望的。诚然,谁没有到老的时候,老人一辈子不容易,但对于这种已经失去道德底线、违法乱纪的老人就没有必要客气。遇到这些个老畜牲,为老不尊的,都一只脚进棺材了还要赔了一个孙子辈小女孩的人生,还在说法律对老年人以人性的宽容,让你们久压抑的犯罪因子得到了格局外的释放?面对报道中的这类倚老卖老,触犯国家法律,侵犯人权,严重危害社会和谐、团结、稳定,这些已经超出道德的底线,超出宽容的底线,禽兽不如的东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法了都要受惩罚,像这样的老色狼应严惩,必须严惩,否则天理难容啊!


  70岁以后再去犯法不会被追究,看到这里我震惊,我国的法制在好久以前就在完善,像这类事件,我想国家的法律不会连这样明显的漏洞也有吧。我宁愿相信这是地方机关理解上、认识上的误解,也不会相信在倡导以“道德为先”的具有数千年文明的中国发展到现在还倒退了,追根溯源都没有这样的先例。现在,老年化人口越来越明显,2010年我国65岁以上老人1.19亿,第六次人口普查70岁以上人口77813876人。因此,70岁还生龙活虎的多的是了,试想70岁的人犯法不会坐牢,那么他可以杀人放火,制造恐怖事件,抢银行,贩毒……啥都可以干,那这个社会还不全乱套了啊。


  近来,强奸幼女、及未成年女孩或多人轮奸这种败坏道德风俗的人渣行径越演越烈,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的同时,笔者认为应该从小学就开设类似的法制课程,告诉学生什么叫猥亵,什么叫强奸,怎么拒绝,怎么举报,怎么保护自己。要让学生知道谁都是不可以碰她们的,这是犯法的,法律会保护她们的。同时要让孩子们明白:被强奸并不可耻,可耻的是这样强奸犯,尽管他是校长、老师、老年人、父亲、官员,也是坏人,必须打倒的人。从小给女生灌输这样的意识,让她们自觉行动起来保护自己。如果能开设这样的课程,我相信那些道德败坏的人渣,必会有所收敛,他们会考虑犯罪的风险,再也不敢轻易下手。即使下手了,也只能侵犯一次,没有第二次,也不会有第二个受害者。对于强奸犯,我觉得法律必须从严,一视同仁。


  义愤填膺之余,但愿此类事件不再发生,更希望这些被伤害的幼女早日走出心理阴影,开始新的生活。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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