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男子花2000包夜女大学生不限次数,前三次算嫖娼,第四次强奸

而王某却不乐意了,自己花了2000块钱岂能只尽兴一个小时?于是,他强行把女学生叫醒,叫她配合。

女学生不愿意,王某气急败坏说道,“你还有没有职业道德?咱们说好的不限次数,你怎么能反悔?”

王某说完,饿狼扑食般扑了过去。

事后,女学生呜呜哭了起来,她决定报警。

事后,警方将王某抓了起来,王某一脸委屈,他说和女学生是正当交易,怎么能判罪?

据此,有法律人士表示,王某错了两点。

第一,嫖娼本身就是违法的,两人之间的协议当然不能算数,不过女学生也有错,所以前三次不能算王某强奸,因为女学生有动机,没有被强迫。

第二,当王某最后一次和女学生发生关系时,女学生并非主观意愿,所以王某违背了女学生的意志,当然算强奸。

强奸罪的判罚,最主要的依据是看男子有没有违背妇女的意志。

此外,女学生的做法也让人深思。

有长相,有学历,为啥要出卖自己呢?在小编印象中,漂亮的女学生往往是学霸级别的存在,美貌和学识共存,将来走向社会是妥妥的精英分子。

可本文的女学生,为了区区的2000块钱就走向堕落,有何脸面去见对自己充满殷切希望父母,还有谆谆教诲的老师?真是不应该啊。

当然,王某的做法也让人失望。作为记者,有一定身份定位,吃穿不愁,为何还要做出对不起妻子的事?为满足一己之私,很可能会毁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希望王某和女学生都能好好反思。

对此,各位友友怎么看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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