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嫖娼,学校是否可开除学籍

最近法院宣判的“研究生嫖娼被开除起诉学校案”倍受大家关注,焦点在于学校开除嫖娼学生的处分是否太重,该不该给学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有人和嫖娼的学生持同一个观点,认为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不合乎法律的规定。
2020年9月,学生在学校所在地一家宾馆内和一名失足女发生关系;一个多月后,该失足女再次和他人发生交易时被警方查获,供出了该学生。2020年11月,学生被当地警方查到并行政拘留三日;2021年6月,警察向学生所在高校通报了情况。2021年9月,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包括学生在内,一个普通的公民如果嫖娼了,他只是受到行政处罚,最多是行政拘留和罚款,并不违反刑法,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开除学籍是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对待嫖娼的学生,最好是留校察看一年,或延长一年毕业,并在此期间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其抵制和远离低级趣味的诱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真正履行高校立德树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的使命,而不是简单地把他抛到社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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