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汽车“以租代购”
风险要规避

“以租代购”是一种汽车融资租赁的购车模式,消费者先以租车的方式使用汽车,每月向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直到付清合同中双方达成的金额或者达到一定期限后,汽车从租赁公司处过户至消费者个人名下。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部分租赁公司以低首付购车进行广告宣传,消费者往往被低首付购车款所吸引,付款并签了合同之后,才发现是“以租代购”,要租赁一定的时间后,才可以将汽车过户到消费者名下。
而在车辆未过户前,都会有产生法律风险的可能。同时,合同中附加许多隐形条款,消费者稍不注意就会掉进消费陷阱,消费纠纷也随即产生。
“以租代购”有别于一般的分期付款买车,车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在所谓的“租金”未全部付清之前,所有权仍在租赁公司,消费者只有使用权。在这个过程中,容易产生定金纠纷、租金纠纷、过户纠纷等,而“以租代购”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很多时候不利于消费者。
消费者在选择汽车融资租赁模式时,应当注意合同格式条款中是否有明显增加消费者的义务而减轻商家责任的霸王条款,特别是在约定租期届满时,转移租赁物所有权的条件以及违约后的相关违约责任。
购车时,消费者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理性看待商家的广告宣传,对宣传的优惠活动要多留心眼,慎重选择;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让商家将承诺的优惠写在合同上,并妥善保管相关凭据,及时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