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2000“包夜”女大学生,强行发生关系被判强奸,判的对吗
记者花两千块钱包夜女大学生,本来属于你情我愿的交易行为,谁知道在发生三次性行为之后,女大学生表示自己不想在继续了,但是记者为了自己的感觉依旧对女大学生强行发生了关系。事后女大学生也是直接报警说记者对自己进行了强奸,在法院上记者表示自己只是属于嫖娼行为,不属于强奸行为,但是法院却判定记者强奸罪。具体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让我们一探究竟。
家庭的成长环境
这名记者姓王,是一家报社的员工,工作稳定,工资方面也是很可观的,但是一直到现在王某一直没有结婚,更是没有女朋友。
后来据了解,王某出生在一个生活条件比较好的家庭中,从小的时候父母对自己十分的严厉,对自己的生活和学习上管理十分的严格,但是父母之间的关系并不好,甚至于是经常吵架。自己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
王某回忆说,自己每天早上起来就能听到自己父母的争吵,而自己也早已习惯这样的家庭氛围,每天的自己就是收拾好自己,然后去上学。父母也每天的在争吵关于自己的教育方面,不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习惯,父母都是强制要求自己。
王某表示自己的记忆中,母亲是十分严厉的,从来没有夸奖过自己,每时每刻的母亲都在用冰冷的态度要求自己完成她的指令,所以自己记忆中的母亲没有一丝的温暖。
王某说从小学开始,父母就要求自己的成绩必须是班级第一,如果自己没有达到,母亲就会对自己进行言语上的羞辱和精神折磨。要是王某的成绩依旧是第一,但是倒退了几分的时候,母亲冷酷的眼神让王某觉得自己不应该倒退,让自己觉得自己愧对于自己的父母。
但是王某表示,自己的父母对自己还是很好的,毕竟自己的父母对自己有应必答,除了在学习上十分的严格要求自己,在生活中也是打着“为你好”的说辞,限制着自己的交友。王某表示自己曾经带过朋友回来做客,母亲表现得对朋友十分热情,但是却把自己拉到一旁问道朋友的成绩,自己告知母亲之后,母亲也是强迫表示让自己与朋友断绝来往。王某说,自己整个童年都没有几个朋友陪自己玩耍。
王某甚至于高中的时候,也是被父母强制于学习,自己在高强度的学习中,都没有交到任何朋友,在自己成绩倒退的时候,母亲也是用自残的行为强迫自己学习。就这样度过了高中生活,本以为凭着优异的成绩,自己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新闻专业了,但是母亲强制自己报名母亲想让自己读的专业,母亲表示这个计算机专业的就业前景好。
解脱枷锁
王某本以为自己会一直在父母的要求下活着,在母亲的控制下,自己甚至于精神已经有了异常,自己几次都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在自己大学暑假的时候,事情发生了改变。
大学暑假期间,王某的母亲和朋友出去玩,不幸的是在回来的旅途中遭遇了车祸,被判定当场死亡。在参加母亲葬礼的时候,王某感受到了解放,感觉自己解脱了。
随后王某也是立马进行了改专业,自己转到了自己喜欢的新闻专业。
因为自己母亲的影响,家庭的影响,王某内心对婚姻充满了恐惧,王某认为自己会遇到像母亲一样的女朋友,对女性的亲近感受到了恐惧,怕自己会受到伤害。王某在这样的影响下,王某表示自己不会结婚的,甚至于王某连恋爱都没有谈。
王某对自己的父亲也是表示自己不会结婚的,自己是不婚主义。王某知道这也是对自己父亲的报复,因为童年时候父母的刺激,家庭的因素,父母每天的争吵,所以王某选择了不婚,自己不想成为这样的人,也不想遇见这样的人。
解决生理需求的嫖娼
虽然说王某是个不婚主义者,自己不渴望婚姻和恋爱,但是自己也是有生理需求的,自己也是会感受到空虚的。随后王某也是开始了自己的嫖娼之路,王某经常在软件上浏览自己的嫖客。
王某表示,自己的嫖客基本上都是见钱眼开的人,自己找的都是长相很漂亮,身材很好的女生进行合作。因为王某一直不谈恋爱,所以王某就把嫖娼当成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因为王某嫖娼次数多,甚至于在王某当了新闻记者后,仗着自己懂一点法律。王某就开始仗着自己记者身份,遇到年纪不大的,或者是刚开始卖淫的女生的时候,就开始威胁她们,口头进行威胁之后,王某还拍下她们的视频,表示如果对方不老实,自己就把视频曝光,因为自己是记者,肯定会有很多人看,这样子,她们就会身败名裂了。王某威胁她们,让她们免单,自己想要白嫖。
而这些卖淫女也是直接表示价钱便宜一些,或者有的直接说了免单,毕竟卖淫女就是想要挣一些开来的容易的钱,甚至于一些年轻胆子比较小的,还给王某一笔钱,请求王某不要曝光她们。
就这样,王某每次自己解决完生理需求之后,有时候还能赚到钱,这让王某越来越迷恋嫖娼。
后来王某在一次浏览网站寻找嫖客的时候,王某看到了朱某的照片,觉得朱某长得十分的好看,而且朱某还是个女大学生,不谙世事的,肯定更好骗。随后王某也是开始在网上和朱某聊起了天。
这天王某因为工作压力太大,所以王某想找人排解一下情绪,解决生理需求,王某这时候想到了朱某,于是就给朱某发消息,说给朱某两千块钱,让朱某出来陪他一晚上,朱某也是看到这么多钱,也是直接同意了。
随后王某领着朱某去往宾馆,到了房间之后,王某急不可耐的对朱某进行了双人运动,王某在经过三次的释放之后,王某太久的压力也得到了释放,朱某也是感受到了疲惫,已经渐渐进入梦乡了,而王某在休息一段时间后,突然还想对朱某进行第四次的发生关系。
但是这时候朱某已经身体疲惫,不想要对王某再一次发生关系,就对王某说明天再说。王某听了之后并没有停止动作,王某觉得自己花了钱说要包夜的,于是王某就不顾朱某的反对,强行的和朱某发生了第四次关系。朱某也是因为男女力量差距过大,被迫的和王某发生了关系。
事后,朱某觉得王某强制和自己发生关系,自己很是气恼,觉得王某不尊重自己的意愿,强制了自己。朱某也是直接报了警,并对警方说自己被王某强奸。
王某被告强奸
随后警方接到报警也是立马赶到了现场,并把王某和朱某一起带走进行调查。在询问的过程中,王某也是一点也不紧张,因为他知道自己犯的什么罪,根本涉及不到强奸,所以王某一点也不怕的说道:“自己是付过钱的,跟强奸没有半毛钱关系,就是属于嫖娼,而且双方是自愿交易的,你们懂法律吗?就乱抓人。”
而朱某的叙述中,警方也是了解到,事实上,两人之间存在交易,前三次是自愿的,而第四次时,女方朱某明显提出了抗议,这已经超出了她的意愿范围。
王某听到了朱某的话,对此非常气愤,他高声指责小朱。他表示双方事先商量好了,并且她也收了钱,为什么还要告他强奸?同时,他也准备告小朱卖淫。
朱某表示自己前面的行为是自己自愿的,但是第四次发生关系自己是不愿意的,对方应该停止,不能违背自己的意愿,但是王某不顾自己反对,依旧进行了发生关系,强迫自己的行为。
随后警方也是把二人转交到法院审判。
审判结果
法院最终是判决了王某强奸罪。
因为王某和朱某之间是嫖娼和卖淫的行为,但是前三次的时候朱某是自愿的,这时候二人你情我愿的,还有金钱上的交易,是属于嫖娼行为。
但是在第四次的时候,二人之间的性质改变了,王某想要和朱某发生关系,而朱某的行为是拒绝的,是不愿意的,但是王某强制和朱某发生关系,并违背朱某。这一行为就判定王某是强奸罪的。
根据《刑法》的第23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属于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朱某也没有逃脱法律的审判,也接受到了处罚。因为朱某行为属于卖淫,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最终双方都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结束
到这里,这个案件就结束了。社会上有很多像王某这样的人,觉得自己懂一点法律,就铤而走险的胡作非为,但是没想到最后自己这一行为把自己送入了监狱。
而也有很多像朱某的大学生,不想着靠自己学习知识挣钱,认为自己年轻,就不好好努力,然后就选择走这条认为钱来的快还轻松的道路,最后受到了相对的惩罚。
在生活中,我们能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但是我们要坚守本心,遵纪守法,靠着自己双手努力拼搏挣钱,不要相信来钱快还轻松的事情,更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毕竟来钱快的方法都在刑法上边。我们还是要脚踏实地的,挣属于自己的钱。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