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女网管事件判决结果

石家庄市第二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的案件进行了审理,针对三名被告人的判决已经公布。这三人因涉嫌强奸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严重罪名,其中被告人小鹏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被告人小东则被判处16年6个月,被告人小伟的刑期为11年6个月。他们在过去的犯罪记录基础上,数罪并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公诉过程始于2010年4月1日,法院审理了此案,案件涉及的罪名包括妨碍社会公共治安、强奸、涉黑、聚众闹事和人身伤害等,总计10项指控。若是一审判决通过,他们将面临10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可能面临高达20万元的罚款以及1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总计30万元的处罚。石家庄市人民法院承诺会确保公正公平地审理此案,对犯罪行为给予恰当的处罚。

最终的判决结果于2010年11月9日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董某被判处十六年六个月,同样犯有强奸罪的赵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杨某则因强奸罪被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此外,被告人吕晓晴仅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显示出在判决中对不同罪行的区分和处理。

扩展资料

2010年3月11号晚上,三名19-21岁的男性青少年,为了报复一网吧的女网管,从网吧抓着头发把她拖走,然后在一个浴室里轮奸了这个19岁女网管。事件披露出来之后,大量群众反映,这三名19-21岁的男性青少年其实是一个由6名主要成员组成的抢劫、敲诈、轮奸多重犯罪行为的恶势力团伙,其劣迹斑斑,恶行众多:买东西以质量有问题为由不付钱;勒索烧烤店交赢利费;抢劫;轮奸少女,其中一名才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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